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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方面 |
项目 |
权重 |
考核方法 |
得分 |
资料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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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 |
经管 |
艺术 |
旅游 |
信工 |
汽车 |
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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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状态 |
1. 岗位职责 |
10分 |
领导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能够分工协作,团结向上,具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该项基本分10分,下列情况给予扣分:工作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教务系统会议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未按教务处规定要求和时间上交各种教学文件的,每件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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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科 |
2. 教学状态 |
10分 |
按照规定的计划和任务,优质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秩序、教学环境、教室文化良好。按照教务督导组日常教学检查全年统计排名,排名第一得10分,排名第二得9分,排名第三得8分,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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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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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 |
1.教学计划 |
5分 |
各专业制(修)订高职、五年制大专、三年制中职人才培养教学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得5分,每拖延一周扣一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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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科 |
2.教学任务 |
5分 |
下一学期各专业开设课程表上交情况;各系部及时接收下发的教学任务并安排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按工作流程安排课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得5分,未及时上交者,视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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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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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内涵建设 |
1.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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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能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定位积极进行专业论证和专业结构调整。重视专业开办条件,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与改革方案并通过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批。 有下列情况者给以加分或扣分:考核当年向省教育厅成功申报高职、中专新增专业,每个专业加1分;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专业的,每专业加5分、4分,改革试点的相应加6分、3分;被确定为院级重点建设专业的,每专业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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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科 |
2. 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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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重视课程建设,课程改革体现职业教育的特点。专业课中理论与实践教学课时数比例达到1:1比例的,得8分;精品课程:国家级2分,省级1分,院级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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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务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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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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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积极着手题库研究和建设,推行题库考试。考核年度内新建一门题库(每科目题库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三种题型,分别有题目200、200、300题或该科共有800题以上)并实行题库考试的的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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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务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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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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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重视师资队伍建设与培养,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下列情况给予加分:教师按计划参加省培国培每人次1分,下企业挂职培训的每人每月0.5分;其他业务培训每天0.1分。考核年度内获得教师职称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成为“双师型”教师的,每人加1分;省、院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分别加2分和1分;教师个人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全国性的分别加2.5分、2分、1.5分,、全省性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全市和全院性的分别加1.5分、1分和0.5分。两项总和满15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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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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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训基地和校本教材 |
10分 |
每系建立三个以上相对稳定的实训基地(包括校内、外),且能达到实际效果,运行状态良好的,加5分。 考核期内与企业合作开发并启用校本教材的,每个加1分。校内实训中心达到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5分,院级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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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 科、 教材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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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质量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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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教学质量与效果指当年获得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奖项、学生获得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比例、评教活动(含学生评教、督导评教)而得出的结果并按以下公式计算: 教学质量与效果得分=学生竞赛排名得分×25%+学生获资格证书比率排名得分×25%+学生评教排名平均分×25%+系督导评教排名平均分×25% (各类技能竞赛和评教活动的评分办法按原有办法执行。各项排名第一得20分,排名第二得19分,排名第三得18分,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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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量 科 |
五、 特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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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记一个最高分。 |
特色项目指重大教学活动、承办技能竞赛活动、深化校企合作等项目,取得突出的成绩和重大突破、受到学院或上级有关部门公认的项目(各分院学年末报教务处审查备案),院级计1分,市级计1.5分,省级计2分,国家级计3分。获多项的不重复计算。创新创业项目,获得招就处、团委认可或正在合法营业的,每个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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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科 |
最后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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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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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除特色项目外,第一至第四各项无论得分还是扣分,均不突破权重分,即最低该项得0分,最高得权重分。
2.各责任部门依据本体系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收集整理和登记所需资料,学年结束前一周提交院督导室算出分数和名次,有延误的,记入绩效。
3.各分院按时向教务处各科室提交有关文件,因延误影响督导评分工作的,后果自行承担。
4.副处长督促教务处各科室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组织协调好督导考评工作。处长负责考评的全面工作。
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6.23